2015年4月9日 星期四

日記

這是一篇雜記. 有天我跟我弟出去吃飯, 我只簡單點了魯肉飯跟一盤切豆干, 就這樣一餐. 我弟問我... "你需要把你搞成像年收入只有 30 萬的人嗎?"

我停了一下, 我回他說 "並沒有". "我的目標是年收入 3 萬".

人有了一點閒錢後很自然就會想吃好一點, 接著穿好一點用好一點, 住好一點, 只要是享受都想再上層樓, 也許這叫品味昇華, 我不否認, 接觸更多事物可以讓自己看的更高想的更遠, 但往往這其中的後果卻是耽溺於享受之中, 當一種享受讓我覺的不同於以往, 更勝於以往所見所聞時, 我會去思考這其中的差別在哪, 感覺比較好, 絕對其來有自, 不會空穴來風, 例如吃到一餐美食, 要能分析的出來倒底好在哪裡. 即使是自己不料理, 也要抓出一個可以日後比較其它料理的標準.

這個差異分析這個標準, 就可以好好想一想, 它是不是必要的. 有很多很多時候, 只是想爽爽過, 去浪費那無謂金錢去吃一頓三五百, 實際上料理的不怎麼樣, 又要靠雙重標準安慰心理 "因為這比較貴所以這比較好" 的話, 那我覺的根本上就沒有去消費的必要. 這樣加總起來, 我的結論就是 50 元打死一餐的東西就夠我吃.

這不叫勉強自己, 也不叫活的很難過, 而是捨棄掉一堆本來就不需要的東西而已.